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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入 7 月,新版医药冷藏车国标搭配药监 GSP 配套监管条例正式全面落地执行,近期不少医药流通企业、连锁药房以及第三方冷链物流的工作人员都在反馈,冷藏车 G 类资质的现场审核流程比往年严格了很多,以往行业内普遍采用的后期加装温控设备、改造车厢保温结构来通过核查的方式已经不再奏效,很多选用普通食品冷藏车简单改装后用来运输疫苗、常规冷藏药品的车辆,直接在药监复审环节被驳回,无法完成备案手续,不能投入正规医药配送业务使用。不少准备更新运力、新增配送车辆的药企采购人员,开始重新梳理购车硬性标准,优先挑选原厂公告直接标注 G 类属性的专用药品冷藏车、疫苗冷藏车。
行业里大家口头常提到的 G1 类车型,对应国标 GB29753 规定中的 G 级冷藏车,厢体内部恒定温控区间固定维持在 2℃至 8℃,这个温区正好适配胰岛素、常规疫苗、各类生物制剂以及冷藏注射药剂的储存转运需求,也是药品监管部门开展 GSP 现场验收时必须核查的车辆基础属性。国标划分的 A 到 F 全部属于食品冷链运输车辆,就算后期加装制冷机组、温湿度记录仪能够把厢内温度调节至 2-8℃,只要车辆出厂公告、整车铭牌以及车身外部标识没有明确标注 G 类代码,药监部门就会直接判定车辆品类不符合要求,禁止用于医药、药品、疫苗配送经营工作。
本次 7 月 1 日正式执行的新规,最关键的改动就是永久关闭了冷藏车车辆类别后期变更的全部通道。在此之前,很多商户采购 F 类、C 类食品冷藏车之后,通过加厚厢体保温层、加装药监专用温控终端、补做整车温度验证报告等整改操作,就能顺利通过药监审核,新规落地之后,车辆公告页面标注的类别代码从出厂开始终身锁定,新车出厂阶段没有在公告中注明 G 类生物制品运输属性,后续无论加装任何配件、改造箱体结构,都无法重新归类为 G 类医药冷藏车,这也是近期多地药企工作人员感慨认证难度明显上升的核心原因。
当前药监局核查医药冷藏车不再只是简单查看厢内温度是否达标,而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核验清单,首先核对车辆公告明确归属 G 类冷藏车,其次厢体保温等级需要达到国家 A 级标准,厢内提前配备五面通风槽、全不锈钢内饰、紫外线灭菌灯等医药专属配置,第三搭载完全符合 GSP 认证规范的温湿度记录仪,数据具备防篡改功能,断电之后储存时长达标,还可以实时上传至药监监管平台,第四随车附带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空载、满载整车温度分布验证报告,四项资料全部齐全才可以通过现场审核,缺少任意一项都会直接驳回备案申请。
现阶段有车辆新增、替换计划的医药企业,购车关注点不再局限于制冷机组的降温速度,首要步骤就是提前核对底盘改装公告页面是否自带 G 类标注,同时要求车辆生产厂家随车同步交付 A 级厢体检测报告、整车温控验证文件、GSP 温控终端校准证书,从源头规避后期药监审核失败的问题。程力冷藏车源头工厂严格依照新版国标生产公告自带 G 类标识的医药冷藏车,涵盖 4 米 2 蓝牌轻卡冷藏车与面包式冷藏车多款车型现货,全部配齐药监验收全套纸质资料,可协助全国各地药企完成车辆上牌、GSP 资料整理、车辆备案等整套流程,车辆支持全国范围送车上门交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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